有一条让人振奋的消息!
据国内多家主流媒体报道,8月29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有一条内容格外引人关注:优秀农民工可以不受条件限制的申请常住户口!
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对于优秀农民工的具体评定标准,这次通知中没有给出。暂且以同属属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的认定标准作为参考。江苏省明确,只要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者便可认定(优秀农民工):

1、在就业地获得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2、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2 年;
4、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
江苏省规定,上述人员年龄在 18 周岁~50 周岁之间,户籍仍在农村,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就都可以申请在就业地城镇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