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健儿跳水的英姿让人过目难忘,如果跳下去的时候池子里的水深不够,那么就很容易引发危险。
我市男子小华在游泳馆跳水时发生意外,瘫痪在床,他对游泳馆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总计520万元。
近日,市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判处该游泳馆承担15%的责任,赔偿小华45万元。
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在2014年3月的一天,小华在游泳馆游泳。游了几个回合后,小华觉得不过瘾,又走到出发台跳入水中,再次游了几个来回。当小华再次站在出发台跳水时,意外发生了,小华入水后头部触到池底受伤。
经医院诊断,小华脊椎骨折、中枢神经受损伴全瘫。这对小华及其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小华刚过而立之年本应享受美好生活,却因瘫痪在床需要他人照顾。小华认为自己入水时头部着地主要原因是因为泳池深度不够造成;另一方面,救生员在他摔伤后也没有及时开展施救,游泳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基于这两点理由,小华将游泳馆告上法庭。
法院作出判决
最终,法院作出了游泳馆承担15%责任、赔偿小华45万元的判决。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有两个原因。首先,小华办理了游泳馆的会员卡,并多次到该游泳馆游泳,应对游泳场地有所了解。案发当天,小华再次从出发台跳入水中,应清楚了解泳池的水深等游泳条件。在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情况下,小华应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但是小华却盲目自信,并最终造成了事故,小华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救生员的主要工作是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观察和防护,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施救,对违反规定的游泳者应进行劝阻、警告直至清除出场。本案中,虽然游泳馆配有救生员,但是在小华第一次从出发台跳入水中时救生员并未及时进行劝阻,导致小华并未在意并再次站上出发台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时,救生员是在小华家属发现小华行为出现异常后才进行救助,对小华的损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官提醒近年来,泳池溺水、受伤等安全事故频发,市民在游泳健身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安全,以免乐极生悲。
据了解,跳水很容易发生危险。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就曾发生多起有市民在游泳馆违规跳水,头部触底导致扭断脖子险致高位截瘫的报道。其实在各大游泳馆均设有醒目的禁止跳水提示牌,为防止泳客跳水,有的游泳馆救生员不但配备了口哨,还配备了喇叭。但每天都有泳客不顾警示擅自跳水,有的甚至还到较高的位置跳水。
按照国际泳联的标准,专业跳水泳池的深度一般都在5米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米,这个深度才可以确保专业跳水运动员的安全。而目前我市面向一般公众开放的游泳场馆,水位、设施均未达到专业跳水的标准。
专家介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跳水,无法控制自己的姿态,后果很危险。公共游泳池里人较多,跳水者很容易砸到其他人,造成伤害。如果姿势不对,从跳台坠下,不亚于掉在同样高度的水泥地上。跳水运动对角度、姿势的 要求很高,没有经验的人,如果跳水姿势不正确,很容易造成急性扭伤、擦伤、抽筋和骨折,严重的出现脊椎受伤,还会导致瘫痪。此外,跳水还会使人的眼睛受到很大冲击,不戴泳镜跳水有可能致眼角膜损伤以及散光。若未接受专业训练,很容易肚子先着水,有可能伤及内脏,甚至出现脾破裂等致命后果。
所以,初学者一定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醒喜欢在野外或泳池玩跳水的市民,一定要小心谨慎。,如有导致外伤的患者,他人切勿擅自挪动、扭曲其身体,尽可能使其平躺,并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