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2 星期六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10月起实施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范璇妮

中国网福州9月15日讯(记者 李永贵)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历时3年多论证修订,《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凤祥表示,《条例》的颁布,对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具有重大意义。下阶段,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的各项活动,并组织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落实工作。

据介绍,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既涵盖了法定要求的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又涵盖了具有福建省特色的实施《食品安全法》细化措施和新制度。

《条例》还全面吸收了福建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经验做法,把实践中运行顺畅的监管体制、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定。

同时,《条例》还把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冷链物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配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经营者,以及数量巨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学校、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及企事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这些新业态、新难题列入了重要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了各方责任,规定了处罚条款。

“食品安全监管确实是一个硕大的系统工程,单靠企业和政府部门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林凤祥提出,《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的“五主”责任体系的要求,特别是在引导公众参与、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促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创新的制度,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记者了解到,为了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发布以来,福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举办学习《条例》培训112期,培训人员687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3万份,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组织宣传活动16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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