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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要比从事其他工作的压力也许更大,因为委托人是把他处理不了的事情交办给律师,这样在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职业要求就比委托人高,从而导致很大压力。
一件普通经济纠纷可能涉及一个企业的存亡,一桩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个人的生死,重大非诉项目中的一个失误就可能引发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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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案件一旦开庭日期确定,律师就如同进入了冲刺跑道,案件进入了临战状态。尽管在当初接案的时候,律师已经对案件有了初步的判断,但是没有签下正式委托代理合同之前,律师对案件不会进入真正的案件研究工作状态,这是由律师工作成果是智力成果决定的。
庭前的各种高强度准备,所做的各种事情,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开庭参加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