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同学被判无期】山东14岁少年捅死同学被判17年,检方抗诉后改判无期,对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王飞表示,系考虑到扈强人身危险性大、可改造性差、主观恶性极深,且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其从重处罚,法院故决定改判扈强无期徒刑。 2013年12月1日清晨,时年14岁的扈强持刀捅死同学宗磊,伤者宗磊身中10余刀,刀伤造成宗磊心脏破裂、右颈外静脉破裂,最终,其经抢救无效死亡。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