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泉州11月16日讯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郑某到庭……”今天上午9时许,丰泽法院院长杨武能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由丰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郑某先后担任某单位原装备科副科长、基建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大楼基建管理工作。在上述期间,被告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福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现金人民币共计34.4万元及面值合计人民币8000元的购物卡。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30.8万元。
开庭前,杨武能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方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庭审分工。庭审中,审判长依法规范主导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到位,案件事实清晰还原。法庭给予控辩双方足够时间围绕争议焦点问题有序进行辩论,发表各自意见,庭审持续近3个小时。该案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丰泽法院严格落实该意见,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使院庭长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截至目前,丰泽法院收案20312件,结案14858件,收结案增幅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今年1月至10月,院庭长共结案6217件,占全院42.8%。(丰泽法院 王东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