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9 星期日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提交初审 拟将实行分级管理

来源:人民网 编辑:颜学辉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审。《草案》拟将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其中提到武夷山脉海拔1700米以上、戴云山脉海拔1500米以上的林地等生态区委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地区的林地拟纳入一级保护。

《草案》提出,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生态区位的脆弱性和重要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其中,《草案》拟6类生态公益林纳入一级保护,这6类林地包括: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省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重要湿地、红树林、沙(泥)岸沿海基干林带;武夷山脉海拔1700米以上、戴云山脉海拔1500米以上的林地等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地区的林地;纳入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其他区域的生态公益林。

为了保护生态公益林,该《草案》也提出了法律责任。其中,《草案》第三十六条拟规定,将生态公益林中的乔木林、灌木林改造或者变相改造成竹林、经济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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