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州12月2日讯(记者 李琳珊)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日前,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对全省431家企业下达2017年度企业年中及单项研发经费预补助1.1亿多元,其中省级补助3448.42万元、市级补助3471.08万元、县(区)级补助4491.19万元。
今年2月,《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分段补助、增量奖励。作为国内首批出台该政策的省份,最大红利在于补助上不封顶。
此次下达的企业研发经费预补助,是《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的首批预补助,针对2017年度我省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基础性补助部分进行预补助。
据悉,受惠面涉及福州、泉州、漳州、宁德、莆田、龙岩、南平7个设区市的427家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福州、泉州、漳州三市的166家、99家和57家企业得到的补助位居前三甲,分别是3866万元、1653万元、1438万元。此外,全省还有4家企业得到单项研发经费预补助2687万元,受惠最大的企业是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得1270万元和926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