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省纪委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为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据统计,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0762件(次);立案3156件,其中处级干部案件66件、科级干部案件378件;结案31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06人,其中开除党籍41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4人。
突出审查重点 “零容忍”惩治腐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落实“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打出一记又一记反腐重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执纪审查中,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极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持续放大“不敢”效应。
在惩腐高压态势下,市纪委先后立案查处了黄伟平、庄永辉、严凤平、钱元森等市管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较好的震慑效果。
与此同时,我市注重转变执纪审查方式,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重点查处违反“六大纪律”行为,实现纪法分开、快查快结。全面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统筹办信力量,探索群众实名举报及时办理反馈机制,并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实现按期办结率100%。
严惩基层“蝇”贪 增强群众获得感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勤拍苍蝇,大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让“蝇”贪无处遁形,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享受反腐败的“红利”。
市纪委注重严查基层贪腐问题,出台《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作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量化县乡党委、纪委责任清单,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同时,将执纪监督触角向农村基层延伸,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专题整治,督促市直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惠民资金监管、集体“三资”管理、“两违”整治等8个方面问题,重拳出击整治,吹响全市拍“蝇”集结号。
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批“蝇贪”被严肃查处。据统计,全市共查处此类问题641个,处理107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30人,通报曝光36期157个典型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正风反腐中有更多获得感。
此外,我市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组织3个检查组,从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问责处理223人,督促健全“精准扶贫”规章制度。
加强协作配合 奏响反腐“大合唱”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党全社会的支持和各个部门的配合。市纪委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修订出台《中共莆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协调配合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等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信息资源共享、线索案件互通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依纪依法、协同高效办案。
在执纪审查中,我市注重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推行市县区纪律审查季度点评分析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等工作,整合执纪监督力量。
同时,市纪委建立市直派驻机构分片协作、常委挂钩等制度,对派驻机构办理信访件、提供线索、查办案件等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传导压力,促进办案。
通力协作,奏响了反腐“大合唱”,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证。(莆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