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星期三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展 市民买商业养老险可延迟纳税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丁亚敏

昨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包括厦门、上海等地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于厦门市民来说,今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将可享受税收递延的实惠了。  

强化养老第三支柱的实质性举措  

为什么要试点这项养老保险业务,在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应建彬看来,这是国家强化养老第三支柱的实质性举措。  

据介绍,目前国民养老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全面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目前正在推广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商业性养老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因为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目前功能最弱。  

应建彬认为,国家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就是希望通过税收优惠打开养老第三支柱的缺口,引起大家对养老保险的关注,同时还有望推动个人税负进一步下降和扩大内需,对老百姓来说肯定是好事。  

工薪阶层和工商个体户率先受益  

平安养老险厦门分公司销售总监赵犀告诉记者,这项政策的推出,意味着国家养老险三个支柱的落地。  

他分析说,对消费者来说,“税收递延”是关键。这意味着,消费者现在购买商业性养老保险可以在一定额度内暂时不需要交税,等到未来十几年或几十年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交税。具体来说,领取的养老金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税率相比当前还有一定的优惠。此举主要鼓励大家通过税收递延来获得更多养老保障。  

对于购买人群,赵犀说,根据《通知》,前期受益的主要是有长期稳定收入的工薪阶层和工商个体户,以后会覆盖更多群体。  

尽管政策已经出台,赵犀说,未来还需要银保监会出台具体的产品实施细则,对保险责任、保障内容等进行指引。随后,保险公司将会推出相应的产品。他透露,目前包括平安、国寿、泰康人寿、太平寿险、太保寿险等多家保险公司有望率先试点推出此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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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八年前就明确推动试点  

早在8年前,厦门市就已经明确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项创新业务了。  

2010年10月,中国保监会和厦门市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在推动年金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方面,《合作备忘录》提到,我市将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尽早在厦门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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