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海峡频道4月13日讯 从福建省发改委召开的有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展和改革成果复制推广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2016-2018三年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已有36项按要求形成改革成果,其余也可望在近期形成改革成果。
2016年6月,中央将福建确立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发改委生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完成改革23.6万亩。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制度。全省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福建还在全国率先推出“福林贷”、林权抵押贷款、中长期林权按揭贷款等一系列创新产品,每年提供林业信贷资金超过200亿元,促进林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的多赢。
除此之外,福建还确定了从闽江、九龙江、敖江扩大到全省12条主要流域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等绿色金融等一批改革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取得积极成效,获得国家有关方面肯定。(李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