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海峡频道4月19日讯 4月17日,泉州市启动首批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活动,将对泉州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首批申报的32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景观评价,评审结果对外通报,相关信息将存档备案并纳入福建省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平台。泉州市在福建全省内率先探索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机制建设。
据介绍,这些项目系2017年以来该市各级、各部门实施的政府投融资、绿地面积在2000㎡以上或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将主要从“整体观感、施工质量、养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园林建筑及铺砖工程、园林小品及设施安装工程”等6项指标进行评价。
通过现场观察、抽样量测检查,根据附表项目逐一进行打分。按项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4个档次。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总工办主任黄碧丽介绍,此举是落实福建省、泉州市关于加强生态建设、杜绝变形走样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所开展的一项机制性创新和有益尝试。旨在于推动该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景观效果,保障财政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
黄碧丽表示,评价工作的一个亮点就是主动邀请中央、省、市媒体全程参与,接受舆论监督,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结果还将对外通报,相关信息将存档备案并纳入福建省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平台。今后,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活动还将邀请市民群众代表参与。
接下来,泉州市园林绿化质量督查及景观效果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对市本级及县(市、区)完成一轮覆盖检查。项目主要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今后将逐步将重要景观节点、门户廊道及综合性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纳入指定评价项目。
据悉,泉州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2017年以来,全面部署开展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由此掀起改善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家园的热潮。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认真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着力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在福建全省内泉州市积极探索、并率先尝试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机制建设,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2017年以来,泉州中心市区主要道路基本实现“一路一景一特色”。
在提升城市颜值的同时,绿化美化带给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大增强。中心市区绿化提升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成效,与绿化工程质量督查及景观效果评价工作的开展密不可分。” 黄碧丽表示,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2018年1月8日正式印发《泉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督查及景观效果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建立覆盖泉州市的绿化工程质量督查及景观效果评价考核平台,以此为抓手,有力地推动了泉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高质量实施,确保了绿化提升行动取得实效。(李永贵 尹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