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普及使得现在的成年人多有使用,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手续也越来越便捷。诚然,信用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方便,但是其中也隐藏着危机。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案件频发。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赖某某、李某某等六人接到农业银行的催收信函,但是他们并未多想,认为是诈骗信函,未予以理会。直至黄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发,赖某某、李某某等六人才知道自己名下突然多了一张信用卡,还欠了款。
原来,被告人黄某某凭借与银行工作人员的相熟关系,仅需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便可办理信用卡。黄某某便利用办卡之便,从亲戚、朋友处获取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并隐瞒了要用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的事实。同时,被告人黄某某编造其为某公司员工的身份,以虚假身份办理了六张信用卡作为己用,恶意透支该行十几万元资金。5月7日,该案由梅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虚假身份办理信用卡,透支银行资金是否违法?
检察官释疑:属于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被盗用的事件时常发生,很多时候,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莫名结婚、莫名贷款、莫名担保,甚至是莫名犯罪。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检察官提供了几点小提示:
1.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借给他人;
2.不要将本人手持身份证件的照片上传至任何不正规的网络平台;
3.身份证件丢失后要及时去办理挂失手续;
4.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填写清楚“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业务”的字样。
(吴春华 丁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