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星期四

中石化森美公司顺利完成税率调整工作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雷炜华

中国网海峡频道5月8日讯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为保证税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中石化森美公司先后下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非油业务核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公司在税率调整工作中需注意的相关事项。截至2018年5月1日18时,中石化森美公司全省各站点发票管理系统、海信系统等均已完成税率调整;各站点相继顺利开出新税率的增值税发票。至此,中石化森美公司税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众所周知,税率是税收的负担水平,税率低则税收负担低。在现行17%税率和11%税率的基础上哪怕减低1个百分点,都会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此次税率调整可谓是意义重大。(李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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