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海峡频道5月16日讯 今年5月15日是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以来,泉州市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17起,涉案总额101.93亿元;破案30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32名,挽回经济损失8.04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方贞群介绍,在泉州市打击处理的经济犯罪中,涉网涉众经济犯罪、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持续多发、涉企经济犯罪等犯罪类型比较突出,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广大群众、企业经营者更需要提高警惕,谨防陷入其中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前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网涉众型经济犯罪因其涉及人员多、涉及地域广、传播速度快、涉案金额大等突出特点而逐渐成为社会热点,是广大人民群众街头巷尾的主要谈资,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涉及的主要罪名为传销、非法集资,具体表现形式为开展代币发行融资、P2P网络贷款、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电商投资、消费返利等。该类涉网涉众经济犯罪往往依托“互联网+”投资模式,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并具有明显的跨界特征、传染积聚速度快,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广大投资者辨别难度大,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最近全国打击的“钱宝网”“善林金融”“云联惠”等均是较典型的涉网涉众重大经济犯罪案例。
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传销24起、非法集资13起。其中涉网案件21起,数量占比56.8%,但涉案金额占比高达83.5%,给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此外,近年来,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占经济犯罪总量的比重始终超过1/3。2017年以来,全市共立各类金融犯罪案件1270起,占立案总数的37.2%;其中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最主要的金融诈骗类型,共立983起,占经济犯罪立案总数的28.8%。针对此情况,全市经侦部门高度重视,通过组织专项行动等措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信用卡诈骗案件上升势头有所趋缓。但是,信用卡诈骗案件因其职业化、高科技化、网络化、虚拟化等非面对面接触的特征,仍是职业犯罪团伙的首选犯罪手段,短时间内仍将处于高发态势。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泉州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997起,涉案总值2亿余元;破案966起,捣毁制假窝点48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52人;主动发起全国性打假集群战役12起,打击成果显著。
在发布会上,泉州一企业相关负责人为感谢警方为企业挽回6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特向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赠送牌匾。(图)周晓磊摄
2017年以来,全年共立职务侵占案102起、挪用资金案20起、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25起。我市民营经济发达,家族式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居心叵测的企业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业务员往往利用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采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以无报有、以少报多等手段挪用、侵占企业财物,或者利用掌管、经手企业购销、建设职权之便收取客户的贿赂、好处费,给公司、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在全部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35起,占比达23.8%。(周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