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之际,1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办的首届“养老金与投资”论坛在福州举行
上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福建省、上海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公众投保该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模式。
我国个人账户制养老金正式启动之际,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人士和专家学者16日集聚福州,围绕中国宏观经济下的个人养老金发展,个人养老金的资产配置、产品选择与投资策略,共同探讨个人养老金在中国的发展路径。
壮大第三支柱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从理论研究走向政策实践。
当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补充养老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据悉,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对居民退休前收入的替代率仅有45%左右,且公共财政负担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