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家的烟叶收上来啦,今年收入有着落了,女儿心情好多了,等考上好大学再向您报喜。”近日,泰宁县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黄文林收到了一封特殊的信,先前因羁押必要性审查而被释放的廖某向他表达了谢意。
原来,在一次日常巡查中,黄文林发现了情绪崩溃的在押人员廖某,决定对他主动约谈,帮其稳定情绪。谈话室里,廖某道出了自己的顾虑,原来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他的关押使作为家中经济来源的烟叶没人采摘,造成面临高考的女儿因为学费和自己被关押的事而学业一落千丈,他觉得格外对不起女儿。在黄文林耐心的开导下,廖某的情绪渐渐舒缓了,“谢谢你,我和你聊完天心里舒服多了。”
廖某的情绪稳定了,但检察官黄文林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廖某的家庭情况让黄文林很是牵挂,于是他找到了廖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了解情况,得知廖某家中情况确实如其所说的艰难。同时,黄文林也通过侦查机关了解了廖某案件的办理情况,发现廖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可能被判处缓刑的刑罚,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于是便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黄文林也向办案机关提出了变更廖某强制措施的建议。廖某因此得以在审前取保候审,陪伴女儿高考。
“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驻所检察人员的职责所在。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是无私的公正的,更是人性的暖心的。”黄文林检察官如是说。
据悉,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17年以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16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基本获得办案部门采纳,帮助在押人员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彰显了司法温情。(王雯雯 丁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