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星期四

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提出“大少审”工作格局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雷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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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海峡频道讯  5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江振民等领导出席会议。

一直以来,少年审判工作是福建省法院着力打造的特色司法品牌之一,福建法院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措并举的福建特色少年审判之路。

江振民在会上称,福建法院对少年审判工作的态度是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

2017年,福建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1509人,未成年被告人占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2.61%,其中在校生犯罪120人。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犯罪案件192件295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1人。

段思明在会上介绍了福建法院关于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改革。他说,为更好地应对少年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福建省法院提出了着力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大少审”工作格局的部署,实行少年刑事、民事案件与婚姻家庭、继承、亲属关系等家事纠纷案件归口并轨审理的审判新模式。

段思明表示,福建法院正在探索创新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2017年,三明两级法院共为155件离婚案件设置婚姻冷静期,共发出家事纠纷劝导书63份,子女抚养规划书32份,离婚证明127份。福鼎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三步工作法,并专门出台《家事案件子女档案登记制度》对涉及子女抚养等纠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建档造册,跟踪回访。不仅如此,福建法院还建立了心理干预机制助力少审和家事审判。2017年,全省法院对680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厦门海沧法院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心理空间”合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辅导,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专题报道。此外,福建法院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审判辅助工作,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在社会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个案服务的职能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福建全省法院已有21个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的设置率达到了22.58%,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得到不断深化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全省法院共计帮助145名未成年人复学就业。省法院联合省关工委、福州中院、仓山区法院持续七年在福州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厦门中院建立了“凤凰花”爱心QQ平台,作为法官与失足少年联系、沟通、交流、帮教的平台;建宁县法院引入启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引进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的“兴未来——社区儿童发展计划”留守儿童服务项目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帮扶。

在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被告人陈虹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黄祥建诈骗案、被告人曾佑飚强制猥亵案、被告人李某明强奸案、林双船强奸猥亵儿童案等五个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同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家长注重包括学龄前儿童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需对子女进行安全保护的教育,在孩子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微信等互联网上的隐私保护力度、实名认证的要求等。(丁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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