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星期三

福建毒品犯罪占全部犯罪案件比重上升至9.22%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雷炜华

中国网海峡频道6月22日讯  在第31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同步进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开展禁毒综合治理、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举措和成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钟夏、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英华、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戈建城等出席发布会。

吴钟夏在会上表示,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在特殊的地缘关系影响下,面临的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5月,福建全省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255件,审结6209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7501人。毒品犯罪占全部犯罪案件比重9.22%,占比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

2017年至2018年5月,福州、泉州、宁德三地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占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数的63.95%,其中福州地区受理毒品案件数居全省第一。龙岩、南平、三明等地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量也成倍增加。毒品犯罪呈现从毒情多发地区向全省扩散渗透的态势。

从毒品犯罪主体情况看,涉案人员仍以男性为主,但女性人数逐步增长,2017年至2018年5月女性毒品罪犯同比上升9.12%;青少年涉毒人员比例也逐步增加,25岁以下青少年涉毒犯罪占比17.55%,同时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有所增多;毒品累犯、再犯情况突出,2017年至2018年5月我省法院判处的毒品犯罪被告人中曾经犯罪的占24.17%。

面对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福建省各级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涉毒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方面,福建法院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重点。2017年以来,在已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286人,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近11个百分点。同时,严格掌握毒品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1.6%,远低于其他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

与此同时,福建法院还注重惩治毒品次生犯罪。合成毒品具有毒性强、易致幻等特点,极易诱发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次生犯罪。针对这一形势,福建省各级法院依法行使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次生犯罪。发布会上,记者通过视频连线观看了周忠华故意杀人一案的宣判。周忠华吸食毒品后,持刀朝共同吸毒的人员身体捅刺多刀致其死亡,情节恶劣。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另一方面,福建法院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2017年3月,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编写了《刑事案件类案证据册(第一辑)》,在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常见毒品犯罪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运用等方面达成共识。在2017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法院专门就涉氯代麻黄碱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明确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原则,统一思想认识,正确适用法律。

除了在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同时,福建各级法院还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广泛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推动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开展。福建法院利用国际禁毒日时机,集中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同时,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开展了日常禁毒法制宣传;并且,与各禁毒职能部门进行了密切沟通协调,着力提升禁毒工作成效。

此外,发布会上,福建高院还发布了福建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徐信宣等人运输毒品案,曹春海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钟坤彬贩卖毒品案,赖钱钱贩卖毒品案,周忠华故意杀人案,林义文等人非法运输、走私制毒物品案。(丁亚敏)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