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海峡频道8月2日讯 在近日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同时印发了《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发挥“两个机关”作用助力“五个泉州”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选举任免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及县乡人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着眼于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意见》强调要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并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贯穿始终,真正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万里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共泉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将《意见》落到实处,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伟大”的宏观视野中去思考,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置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去推进,奋力开启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征程。
文件解读
新时代新背景下,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如何推进人大工作?昨日印发的《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发挥“两个机关”作用助力“五个泉州”建设的意见》在发挥人大“两个机关”作用方面,都有哪些亮点?《意见》相关起草者对此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以新思想为指引
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置于第一篇章,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四方面提出要求。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原则同意后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亮点二
维护宪法权威
切实履行宪法使命
《意见》第二部分明确要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履行宪法使命。要求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宪法宣誓的规定,依法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将宪法知识作为被提请任命人员任前考试的重要内容,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使命意识。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人大专委会的设置。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抓手,有序推进合宪性审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
《意见》结合人大优势,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实施有关法律制度、切实加强宪法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宪法实施实践,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
亮点三
找准定位担当作为
担负起“工作机关”职责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意见》结合人大工作,从加强立法工作、改进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和依法开展任免方面,努力打造名副其实的“工作机关”。
●突出质量 加强立法工作
《意见》将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调要把握遵循立法原则,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规范立后法规管理。
落实到具体工作,要健全立法顾问和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逐步探索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进行论证咨询,扩大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要积极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督促检查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落实法规配套规定;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跟踪法规实施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做好法规清理与法规的立、改、废、释衔接工作。
●注重实效 改进监督工作
《意见》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府一委两院”重点推进的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调突出监督重点。特别在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中提出,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建立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在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以及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上,强调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机制,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责任追究。同时,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在改进监督方式上,要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6个工作环节,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社会重大关切,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询问工作常态化。
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要增进监督合力。《意见》明确,要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监督联动,每年安排2—3个全市联动监督项目,不断提高联动监督的计划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对事关民生、与人大监督工作相关的重点信访件进行跟踪督查。
●把握关键 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1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入历史新纪元。
此次《意见》明确,要把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其中,最为重大的转变就是,明确重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既包括程序性事项,也包括从本区域实际出发的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城乡建设、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实体性事项,努力实现从程序性决定为主向程序性、实体性决定并重转变。
同时,要督促政府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
●严格程序 依法开展任免
《意见》明确要规范和完善任免程序,要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规范被推荐人选在会议投票表决前同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的程序。健全“一府一委两院”被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同时,强化任后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报送任期履职书面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实效,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亮点四
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切实发挥“代表机关”作用
我市现有各级人大代表11400多名,是国家政权机关重要的执政资源、民主资源和决策资源。《意见》将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放在重要位置,强调要建立健全“双联”长效机制,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管理水平,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
《意见》明确,在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草案、监督工作计划和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前,要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代表意见。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形式和机制,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工作平台作用,借助互联网、客户端等新媒介,以“互联网+”的思路开辟联系新渠道、创设联系新载体,努力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联系实效。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和考评制度,推进代表履职述职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履职。同时,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在代表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知政途径、参加会议等方面予以保障。
《意见》还提出,定期公开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亮点五
创建“五型”机关 打造“五型”队伍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见》提出,要坚持强本固基,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增强上下联动,抓好宣传研究。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政治机关的属性,严格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人大机关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准确站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密切联系群众,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担当型、公仆型、业务型、工匠型、实干型“五型”队伍。
同时,不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效应。坚持每年举办市县两级人大读书班、务虚会的做法,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做法和经验,共同提高,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周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