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星期三

福建仓山检察:精准履职立案监督,助力化解执行困境

来源:福州长安网 编辑:雷炜华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诉讼标的7000余万元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促使案件顺利进入侦查阶段。在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却有着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历时数月的跟踪监督过程,该案有何争议,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案件发生在2016至2017年,工程承包商魏某等人反映,因某置业公司未按期向其支付工程款,导致五百多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2016年5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魏某等人与某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某等人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并诉讼保全该置业有限公司及郑某等人名下财产。2016年9月双方达成给付金额7000余万元的和解协议,福州中院据此作出民事调解书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民事调解书送达生效后,郑某等人却仅偿还了其中约2000万元,之后不再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3月,福州中院在立案执行过程中,发现郑某等人涉嫌于立案执行前转移名下巨额财产,以和解换取财产解封,而后转移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移送本案。2018年1月,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2018年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市检察院依法将该案交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本院立即指派资深检察官承办该案,向公安机关调阅卷宗审查。  

承办检察官经细致审查,并与该案执行法官、公安机关承办部门充分沟通,发现了该案立案侦查的主要瓶颈之一,  

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判决、裁定”的范围问题,当事人在立案执行前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行为是否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暂缺乏明确的依据。  

一边是魏某等人多次反映该案事关数百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一边是慎重的刑事立案,沉甸甸的工作责任感促使承办检察官从多角度思考努力解决难题。承办检察官制作了内容详尽的审查意见书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请示,同时与公安、法院密切沟通协作,继续查证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其他转移财产的犯罪线索,建议法院继续采取所有可能的其他执行手段,多管齐下挽回被害人损失,并向被害人进行细致的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同时,承办检察官还时刻关注全国关于民事执行领域的政策法规,寻找案件突破口。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7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通过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等执行依据生效后,执行案件立案前,行为人实施隐藏、转移财产、损毁财物等行为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采取行动,立即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办理最新情况,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针对案件侦办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  

在该案的办理中,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己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纠正违法立案,防止有案不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仓山人民检察院创新举措,积极拓宽立案监督渠道,2016年至今,共办理民生领域立案监督案件10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雷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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