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星期二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 司机或被罚200元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邱宏达

开车在路上,车辆难免会遇上刮刮碰碰。近日,一辆闽A车牌小型汽车在北三环路行驶时,与闽K车牌小型汽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民警到现场后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见习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 榕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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