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星期二

福建率先启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 推动“体育+”深度融和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邱宏达

中国网海峡频道3月26日讯 从福建省体育局获悉,日前,福建省体育局在全国率先启动开展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旨在推动“体育+”、“+体育”的融合深度和广度。

福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

据悉,为了打造新时代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升级版,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2018年8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启动开展了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工作。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福建省体育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福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全省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全民健身事业再上新台阶。

据介绍,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34家省直单位和10地市(区)为成员单位的省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相继出台了《“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去年,福建省共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3700多场,参加人数约180多万人次,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在福建省体育局发布的《方案》解读中,提到福建省启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活动与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健康城市创建相类似,是调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导开展的一项创建工作,目的是希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方案》提出,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福建省人民群众的健身难题,以此为契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福建省城市发展活力、提升福建省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

创建标准、量化指标

《方案》明确提出了创建模范市、县(市、区)具体的评价标准和量化指标。要求领导重视、创建有力;规划科学、体系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融合创新、广泛参与。要鼓励创建市、县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从市场、社会和政府等多方动员的角度,推动“体育+”、 “+体育”的融合深度和广度,来实现群众体育健身供给端和消费端的双向改革。

创建指标是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和现阶段全民健身工作重点提出的创建基础指标,是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创建指标对市、县创建工作的侧重有所不同,其中模范市的包括5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模范县包括5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

同时,《方案》也指出,为充分尊重各地的改革创新做法和经验,评定时在考量基础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将充分考虑各地发挥基层活力和群众创造力的创造性特色指标。

创建申报流程

根据《方案》规定, 福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为一届,期满后重新参加申报、评选。每届期在全省范围内评定不超过3个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不超过10个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全省各设区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县(市、区)可对照创建指标自愿向省体育局提出申请报告,省体育局接到申请报告后,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福建省省体育局组建评审专家库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评审程序,对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情况进行评估,达标并公示。

对经过考评达到标准的地方,由福建省体育局进行授牌奖励,同时纳入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先进表彰范围。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事业单位奖励办法》,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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