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吴吉仁等30名同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15个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会前,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与我省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的代表座谈.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在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中,宁德市这些个人和集体被表彰他们分别是: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原副局长杨春同志被追授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授予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党委书记崔向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授予中共屏南县熙岭乡委员会、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子护学岗中队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是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广大公务员和各级公务员集体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希望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谱写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