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 星期一

高管利用职业便利受贿10万元,终付沉痛代价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黄芷晴

中国网海峡频道3月24日讯(刘彩虹 周晓磊)利用手中掌握的“便利”,企业高管陈某(男,47岁,安徽人)便想着从中钻空子,借机从中牟取利益。然而滥发不义之财,终将付出代价。在晋江市公安局经侦民警的反复劝说下,2020年3月19日,陈某到晋江公安投案。

与广告公司业务员合谋,受贿10万元

现年47岁的陈某来自安徽农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泉州的食品行业做销售,平时为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这一干就是二十余年,在泉州的食品销售行业内也算是小有名头。

陈某自2014年担任晋江市某食品公司的销售总监,一年下来总收入已有数十余万元。从2016年开始,晋江市某食品公司为增加知名度打开市场,便委托广州某广告公司帮忙制作并在网上发布产品宣传片,以扩大销售市场。而陈某此时正是该广告推广项目的主要负责人。2017年春节前夕,广州某广告公司业务员林某(另案处理)突然主动电话联系陈某,称有重要的事情要跟陈某当面商谈,陈某一开始并不知道具体事项,便让让陈某到其办公室商谈工作事宜,但林某却说不方便在人多的地方说,听到这里陈某心里多少已经明白林某的来意但也没说破。

第二天晚上,林某就驾车到达陈某住处楼下,随后电话联系陈某,陈某上车后,林某将装有十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了陈某,并恳求陈某今后在业务方面多多给予支持,陈某满口答应,同时收下了钱款10万元。

公司发现端倪,他却不辞而别逃跑了事

2018年底,晋江某食品公司老板在出差广东时,实地考察了广州某广告公司,原本的项目合作也还算顺利,但了解到对接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林某已经离开,且无意中得知林某向陈某行贿10万元的事情。2019年初,晋江某食品公司便中断了与广州某广告公司的合作关系,陈某在工作中听到不少传闻,便想着在东窗事发前不辞而别,逃到外省躲了起来。公司为加强内部管理,决定向警方报案,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最终,晋江某食品公司于2019年12月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滥发不义之财,最终投案自首接受惩罚

接到报案后,经办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后立案侦办。经过晋江市公安局民警的反复劝说及工作,2020年3月19日,陈某主动来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因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目前,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从刚出社会就在这里摸爬滚打奋斗了20多年,作为企业高管,原本是薪资优厚,却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断送大好前程,生意讲究信誉和人品,经过这样的事,我在这一带已经混不下去了,真的是得不偿失。”到案后的陈某悔恨的说道。                             

警方介绍,陈某的行为性质上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经触犯刑法红线。陈某仅为了一时的利益,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大好前程也将失去,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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