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星期日

福建清流:带你知晓招商引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林赛贞

快来一起看看清流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有哪些

清流是全国著名的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所有到清流投资的项目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将享受清流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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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引进投产后在清流县境内年纳税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指该企业实现县级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总额)的50%,从产业发展基金中给予奖励扶持。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封顶不超过500万元。

3.企业技术创新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予以3万元奖励,新通过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予以1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3万元。

4.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外公开招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合同总金额60%以上,经当地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后,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

5.两化融合项目补助。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6.企业上市补助。对在主板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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