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星期二

宁德市基层公安规范涉案财务管理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编辑:邱宏达

中国网海峡11月17日讯(谢祥茂 通讯员 李鑫) 为认真做好涉案财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强力和水平,宁德市公安局八都派出所采取措施,认真开展 “四严”工作,促规范涉案财务管理。

一是严把涉案财物管理源头关。

扣押涉案财物时形成办案民警、法制员、内勤各负其职、相互监督机制。将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纳入月考评和个案考评,要求办案民警在扣押涉案财物的同时,必须向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报告,法制员对涉案财物是否应当扣押、登记上缴进行审核监督。“帐款分离”,即由内勤负责涉案财物的保管、上缴与处理。办案民警扣押涉案财物后,当天交由内勤登记台帐、开具《依法暂扣款(物)专用凭证》,内勤和办案民警各持一份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保管规范。

二是严把涉案财物管理存放关。

按照要求我所设立涉案财务保管室,配备物证柜、物证袋、标签等必要的存储设施,同时配备防火器材灭火器、安装防盗设备监控探头、防腐防潮设备,对所有实物证据集中统一保管,实行分区、分类、安全管理。明确由内勤负责管理物证室,确保所有物证出入库均严格审批、详细清点、逐件登记、交接双方共同核对签字,确保涉案物品存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发生损坏、遗失或擅自处理等问题。

三是严把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关。

将涉案财物处理纳入执法办案集体通案机制,先由办案民警对涉案财物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由法制员、部门领导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法规集体研究处理意见,避免了因个人决定涉案财物处理引发的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操作,即对于依法应当罚没、收缴、追缴的涉案财物,办案民警根据法律文书,到涉案财物保管室依法处理;对于依法应当发还的涉案财物,由办案人员登记发还物品清单,填写《发还暂扣款物通知书》,连同发还物品清单交领导审核签字,再到内勤处开具《依法发还暂扣款(物)专用凭证》,由内勤发还。

四是严把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关。

明确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办案民警和内勤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个必审、二个必核、三个必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一个必审”,即所领导和内勤民警离任、离岗审计必审涉案财物管理。“二个必核”,即办案民警、内勤每月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与管理台帐核对,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建档管理;逐一清点实物,检查台帐登记与实物保管是否一致、是否及时发还,必与卷宗进行核对。“三个必查”,即案件审核时必查涉案财物、执法质量考核时必查涉案财物、日常检查必查涉案财物,将涉案财物管理列入每月、每季、年度执法质量考核。

通过“四严”工作,八都派出所在涉案财物管理上未发生一起涉案财物违规处理设诉、设访案件,切实按照要求,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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