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星期一

中韩人寿引战增资获批 浙江省多家地方国企入股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吴佳芬

时隔四个月,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就获得监管放行。

7月22日,浙江东方发布公告称,旗下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取得监管批复,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并引入5家国资新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外资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不参与增资,持股比例从50%稀释至24.99%后,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中韩人寿将成为一家中资寿险公司。

此外,今年一季度末,中韩人寿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降为86.31%、121.67%,已经逼近监管红线。而此次引战增资项目的落地,也在关键时刻为中韩人寿解决了燃眉之急。

引战增资获批变身中资险企

上述增资项目需要追溯至2021年4月,彼时,中韩人寿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增资挂牌价格不低于1.21元/1元注册资本,募集资金总额将不低于18.18亿元。其中约15.0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根据规划,新增注册资本的约2.5亿元由浙江东方认购,剩余12.51亿元由新增投资者合计认购。韩华生命不参与本次增资。

今年3月,中韩人寿股东浙江东方公告称,经广泛征集,有5家意向投资人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并经过竞争性谈判完成增资协议签署,时隔四月,该增资方案终于获得监管批准。

根据公告,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其中,原股东浙江东方出资3.03亿元认购2.5亿元注册资本,另引进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5家外部投资人。

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后,中韩人寿股权结构如下:浙江东方持股33.33%,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4.99%,长兴金控持股20.23%,温州国金持股5.52%,温州电力持股5.49%,温州交发持股5.49%,证裕投资持股4.95%。

另外,中韩人寿外资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因不参与本次增资,持股比例将从原有的50%降至24.99%。根据《外商投资法》,在中外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这意味着,中韩人寿将由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变为外资参股的中资保险公司。

据了解,浙江东方是浙江省属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旗下拥有信托、期货、人寿保险、融资租赁、私募基金、财富管理等10多项金融及类金融业务牌照,并参股永安期货、华安证券等金融机构。而中韩人寿此次新引入的5家股东中,亦有4家是浙江省地方国资企业,还有1家是老牌券商的子公司。

具体来看,长兴金控是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国金是温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由温州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责任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温州电力为温州市国资委控股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成员;温州交发是温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证裕投资为上海市属国企国泰君安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由中外合资变身中资可以避免中外资股东股权对等情况下经营管理决策中可能出现的“顶牛”现象,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效率和相关政策的落地的实施;更容易培育与当地深度融合的企业文化,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管理。但外资保险公司一直给人以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比较先进的印象,因此变身中资公司之后将失去这方面的优势。

地方国资入局解决燃眉之急

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是唯一一家总部和注册地均在浙江省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其中外两大原始股东分别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国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双方各出资2.5亿元。

2016年末,浙江东方收购了中韩人寿50%股权,此后浙江东方与中韩人寿外资股东韩华生命曾两次对中韩人寿进行了过同比例增资。2016年10月,浙江东方与韩华生命同比例向中韩人寿分别增资2.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的注册资本提升至10亿元。2019年4月,浙江东方与韩华生命对中韩人寿再度同比例增资,中韩人寿的注册资本提升至1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东方收购中韩人寿股权时,浙江国贸集团承诺中韩人寿将于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利润为正,即中韩人寿要在2021年实现盈利,否则,浙江国贸集团对差额部分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直至中韩人寿盈利为止。

不过,中韩人寿在2020年就实现了盈利。2020年,中韩人寿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51.38%;原保费收入10.04亿元,同比增长34.07%。这一年中韩人寿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816.36万元。但2021年,中韩人寿再次亏损1.17亿元,今年一季度亦亏损0.65亿元。

偿付能力方面,2021年四季度末,中韩人寿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0.88%,2022年一季度末,其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降为86.31%、121.67%,已经逼近监管红线,好在此次增资及时获批,可解燃眉之急。

李文中向本报记者表示,大幅增资之后,中韩人寿的偿付能力也将显著提升,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浙江东方成为控股股东之后有利于发挥浙江东方的金融平台作用,实现其旗下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另外,地方国资股东能够更好地为中韩人寿提供本地资源支持,有利于该公司加快在长三角,特别是浙江省的业务开拓。

对于此次增资,浙江东方在公告中亦表示,中韩人寿是助力共富、服务民生的重要金融机构。引战增资是浙江东方推进省市县国资国企产业协同企业联动的成果之一,有利于各方共同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中韩人寿将依托股东赋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水平,深化保险领域数字化改革,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民生,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打造保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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