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推进轻工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同意举办2023年全国轻工陶瓷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12项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批复》(中轻联党人(2023)194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将共同主办2023年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杯”全国工艺品雕刻工(玛瑙、琥珀雕刻)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旨在打造传统工艺美术、玛瑙、琥珀雕刻行业品牌化技能竞赛,为从业人员搭建技能交流平台,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组织领导
(一)竞赛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
(二)成立2023年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杯”全国工艺品雕刻工(玛瑙、琥珀雕刻)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竞赛由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牵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金中维(厦门)珠宝玉石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
竞赛形式和标准
(一)竞赛分组:职工组、学生组(两组比赛同时进行)。
(二)竞赛工种:1.工艺品雕刻工(玛瑙雕刻)
2.工艺品雕刻工(琥珀雕刻)
(三)竞赛标准:以《工艺品雕刻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准,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竞赛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20%、技能竞赛占80%
参赛资格
(一)职工组:从事工艺品雕刻(玛瑙、琥珀雕刻)的职工。
(二)学生组: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的相关院校在校生。
(三)职工组参赛选手应是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且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四级以上,含四级)。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轻工技术能手”荣誉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竞赛时间和地点
决赛时间:2023年12月7日-10日
决赛地点: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
1.竞赛奖项分为个人奖与集体(组织者)奖。
2.一等奖3名(第1-3名),组委会授予一等奖荣誉证书,报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全国轻工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工艺品雕刻工)(二级)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具备二级评价证书的可申请晋升为一级。
二等奖5名(第4-8名),组委会授予二等奖荣誉证书。
三等奖7名(第9-15名),组委会授予三等奖荣誉证书。
对获得各赛项中各组别前4-15名的选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工艺品雕刻工)(三级)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具备三级评价证书的可申请晋升为二级。
3.对在总决赛工作中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
4.对在总决赛工作中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学生组:
1.竞赛奖项分为个人奖与集体(组织者)奖。
2.青年·金奖3名(第1-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青年·银奖5名(第4-8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青年·铜奖7名(第9-1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3.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4.优秀个人奖7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