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星期五

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当庭宣判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坷

9月26日,曾飞洋被带入法庭。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9月26日,曾飞洋(前左)、汤欢兴(前中)、朱小梅(前右)在法庭上。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9月26日,曾飞洋(前左)在法庭上鞠躬致歉。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这是庭审现场(9月26日摄)。 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这是庭审现场(9月26日摄)。 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