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电信业务体验赔偿的民事案件,原告张某因体验套餐出现问题,状告某电信运营商赔偿10086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
2016年2月24日,原告张某开通了4G高清语音体验套餐,开通以后,发现手机不能正常被叫,但其他各项业务均属正常。遂与被告某电信运营商交涉,被告建议原告带着手机到营业厅查找原因,但原告不同意。协商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0086元。但原告仍不配合电信运营商的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使用的是免费体验套餐,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当配合被告积极解决问题,但原告作为消费者拒不配合被告查找问题,其责任在原告,且原告张某未能举证证明其造成的损失,法院遂作出了驳回原告张某诉讼请求的判决。(周正东 通讯员 邵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