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泉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7日通过)
中共泉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中共泉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泉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各级纪检机关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会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挺纪在前,锐意进取、忠诚担当,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