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保安黄某拒绝请保安队长李某吃饭,感觉没面子的李某深夜进入黄某宿舍,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后黄某持木棍将李某打死。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4年半,并赔偿死者家属4.8万元。此外,法院认定单位在管理职责上存在过错,按照20%的比例,其中9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案情 保安持木棍打死队长
46岁的黄某是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
经查明,黄某于2015年9月22日23点,在北京市西城区北营房中街阜外医院工地地下一层自己的宿舍内,因琐事与39岁的李某发生口角,二人厮打起来并被他人劝开。
随后,黄某从宿舍外拿回一根木棒,打击李某头部数下,致李某头部流血,后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属于被他人持钝器击打头面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在今年5月17日的庭审中,被害人李某67岁的父亲出庭,将被告人黄某及所在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共计140余万元。
>>供述 因拒绝请客引发矛盾
案发前一周,黄某跟某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被送到阜外医院工地当保安,被害人李某是保安队队长。
黄某供述称,案发当天10点下班后,李某提出让他请客,“我们去了附近一家超市,买了16瓶啤酒,我喝了两瓶,买酒钱都是我出的”。
黄某称,喝酒后他想回宿舍休息,李某却称有朋友要来,“让我请他们吃饭,我不同意就回宿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