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秀娟通讯员冯成
依照“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及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2011年至2015年,南湖区顺利完成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那么,南湖区“六五”普法是怎样开展的?取得了哪些工作实效?又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近期,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七五”规划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
锁定普法对象
青少年模拟法庭,这一生动、灵活、直观的形式,在南湖区一些学校并不陌生。法治宣传要从娃娃抓起,已成为南湖区“六五”普法的一个共识。
知法才能守法。“六五”普法期间,南湖区注重抓重点普法对象,有效带动了全民学法:
以“法律进机关(单位)”为契机,南湖区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营造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模拟法庭、法律讲堂、法治漫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则深受孩子们的欢迎。紧扣农(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需求,南湖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家庭”活动,将婚姻、赡养、继承等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送到群众身边。
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活动为载体,南湖区重点抓好企业管理者、员工、商户等人群的学法用法,同时还成立了7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新居民提供免费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
数据显示,“六五”普法期间,南湖区法治宣传教育人均经费增至1.2元,较“五五”期间增加了3倍。
创新普法载体
在嘉兴市,说起“老娘舅”调解,很多人都会伸出大拇指,这一南湖区率先推出的模式,成为了推进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为使法治宣传更入脑入心,南湖区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全力打造普法平台,打造了众多普法品牌。
除了在全区建成一批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我区首创的“公交车载电视普法模式”,与区“南湖老娘舅”电视节目、社区和商业超市led电子屏和嘉兴日报、南湖晚报阵地宣传合成了“三屏两报”法治宣传平台,被评为市优秀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得到省厅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在抓好节庆日宣传等传统活动的基础上,南湖区还立足法治工作的特色和优势,组建了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深化“小手拉大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活动,打造全省首个“新二代”法治德育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的队伍网络和“南湖老娘舅”的影响优势,贴近群众生活,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紧扣重点,普法也“订制”
“一点臭味都没有了,环境也变漂亮了许多。”这是很多南湖老百姓的共识。这两年,轰轰烈烈的生猪减量提质和“五水共治”等工作,实现了农村环境的极大变化,而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背后,离不开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
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法治南湖”建设的全过程。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城市有机更新和企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南湖区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资源,为全区中心工作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让普法更接地气、更有重点、更显实效。
执法的前提是必须懂法。南湖区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同时,大力开展交通领域违法行为、校园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违章搭建和乱设摊等各类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南湖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区司法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区有9个单位和1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省、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五”普法任重道远
虽然南湖区“六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专题调研中,区人大常委会也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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