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近日,衡阳市纪委严肃查处一起部分领导干部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案件,11名领导干部被调查。
据介绍,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接到举报后,衡阳市迅速进行严肃查处,近日,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衡阳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3人予以停职,并立案调查;对参与聚餐的衡山县公安局局长,衡山县法院院长,衡山县司法局局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两名副检察长,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政工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8人继续进行组织调查,视情节和态度,再给予相应处理。
根据衡阳市纪委初核调查,2016年6月21日,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王新国聚餐,经王新国同意,姚宇旺等4人参与,另5人作陪。聚餐地点为距衡山县城4公里外的一家土菜馆,聚餐共安排两桌,餐费为1100元,烟酒费用为4000多元。同时,上述11名衡山县领导干部还违规使用4台公车、1台警车,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据介绍,这是一起在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顶风违纪事件。王新国、姚宇旺、聂志文等人作为衡山县领导干部,在该县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罔顾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涉嫌搞团团伙伙;违背自己向组织作出的“九个不”和“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理”等换届纪律承诺,言行不一、我行我素,无视纪律、顶风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