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8 星期一

用“程序正义”为奥运选拔保驾护航 选拔信息或将公开

来源:新华网 编辑:林峰峰

7月24日,公平竞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与准则。这不仅体现在比赛中,也应该体现在参赛人员的选拔中。然而,每逢奥运年,中国体坛因参赛人选问题都会引发或大或小的争议。从2004年射击名将陶璐娜赛前状态奇差却仍在雅典奥运会上出战,到2012年举重新人周俊挤掉奥运选拔赛冠军纪静出征伦敦,没少引起质疑,至少是疑问。

名将落选奥运会的情况在其他国家也时有发生,比如,贵为奥运五金得主的澳大利亚泳坛巨星索普以及美国前“飞人”盖伊都曾经栽倒在本国的奥运选拔关,然而并没有像我们争议这么多。

“显然是我们的奥运选拔机制有问题。”著名体育社会学者卢元镇说。

放眼世界体坛,对于非集体项目,各国(地区)选拔奥运选手大致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奥运选拔赛“一战定胜负”,以美国的田径、游泳为代表;一种是多轮选拔,按积分排名择优录取;还有一种除了看奥运选拔赛成绩,还要结合运动员平时训练表现、心理素质、大赛经验及赛前状态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在我国,过往大部分项目都是采取所谓“综合评定”的选拔方式。

卢元镇表示,“一锤定音”的选拔模式简单明了,不论选手名气大小,一律看成绩,公开透明,但因为只比一次,选拔结果有一定偶然性。综合评定的选拔方式,虽然运动员因一次偶然失误而饮恨终生的几率减少了,但主观成分偏多,易受人情、名气等因素左右,在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暗箱操作”的事情自然少不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优势项目国家队教练告诉新华社记者,以往几届奥运会,为了让自己的选手去奥运会,有些省市做了大量工作,“谁能去,关键看谁背后的工作到位”。

2014年11月,中央巡视组在对国家体育总局巡视后也严厉指出,体育总局在运动员、裁判员选拔选派方面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寻租现象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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