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星期三

男子离婚时承诺200万“分手费” 离婚后反悔不给

来源:东南网 编辑:林峰峰

小雪今年46岁,她和丈夫老张结婚多年,数年前开始闹离婚。刚开始,小雪不愿离婚,但是,丈夫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承诺给妻子600万元,最终说服妻子,双方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前年7月1日,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根据这份协议约定:丈夫愿支付给小雪现金600万元。不过,这些钱要分四期支付:第一期400万元于2014年7月1日前支付给妻子,其中350万元到达妻子账户后,妻子才签署离婚协议,剩余50万元双方签署协议后的当天必须到达妻子账户。

第二期100万元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付清;第三期50万元应于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四期50万元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

签协议当天,老张还出具一份欠条给小雪,并在欠条上注明:尚欠小雪离婚协议项下款200万元,同时还注明了付款时间。

反悔不给:情况有变无法给钱

然而,丈夫离婚时豪气,离婚后却反悔不给钱了。离婚之后,尽管小雪多次催讨,但老张就是拒不支付剩余的200万元。

由于老张不付款,无奈之下,近日小雪只好告上法庭。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老张立即支付200万元,还要赔偿违约金。

小雪说,当初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针对违约责任还作出了约定,如果老张有任何一期未如约足额支付,小雪有权要求他立即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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