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南讯(曹双春 通讯员 吕涛)女友另觅新欢,男子颇为不满,多次纠缠无果后,竟持刀砍伤情敌。近日,经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5月初,被告人贺某与吴某(女)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但好景不长,吴某认为贺某不适合自己,便提出分手,后与被害人龚某谈恋爱。可是贺某并没有就此死心,多次打电话纠缠吴某,希望能挽回逝去的爱情。2015年7月1日,贺某以将事情彻底解决为由打电话约龚某出来见面。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很快,二人因言语不合相互推搡。扭打过程中,贺某拿出事先准备的菜刀,向龚某连砍两刀,致其胸部、双上肢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杨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到案后,贺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