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7 星期一

“十一”旅游小心商家服务“缩水”

来源:新华网 编辑:林峰峰

新华社沈阳9月30日专电(记者罗捷)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游客当心商家服务“缩水”。

辽宁省消协发布的案例显示,张先生等13名消费者乘坐武汉某游船公司的游轮游览长江三峡。该公司重庆售票点宣传称:“在重庆—武汉段可安排游览丰都鬼城、张飞庙、白帝城、大小三峡、岳阳楼等七个旅游景点,船上住宿三等舱为6—8人间,配有空调和彩电。”

然而,实际上游客住的是10人间,没有空调和彩电,仅有的两台电扇还是坏的,安全、卫生条件很差。整个旅游过程只游览了丰都鬼城和小三峡,其余的景点均没有游览。当得知岳阳楼也不能游览时,张先生等人认为游船公司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联名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消协提示,如果经营者的宣传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十一”出游,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交通食宿标准、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在旅途中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拍照),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