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日讯 (通讯员 程鹏 记者 刘梦雪)近日,无锡滨湖法院执行局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并对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阻碍法官执行,出言威胁法官的被执行单位股东,予以了5万元的罚款处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与家具厂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更是伙同他人在另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将家具厂名下的机器设备予以保全查封,用以阻碍执行。
张某是锡城某家具厂的实际负责人,其曾在一份金额为200万元的借贷合同中为借款人进行了个人担保,并加盖家具厂的公章作为企业担保;后因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家具厂与借款人一并被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与家具厂一并为该借款人的借款承担担保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张某与家具厂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且伙同他人在另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将家具厂名下的机器设备予以保全查封,用以阻碍本案的执行。承办法官在上门送达执行材料过程中,家具厂的另一股东即张某妻子郑某也拒绝签收相关材料,并出言不逊威胁执行法官,态度极为嚣张。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该院执行局决定立即对上述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经过周密安排,9月29日早上五点多,执行局出动15名干警分乘三辆警车进行凌晨执行,前往家具厂将居住在厂内的张某拘传至法院,并对财务室进行搜查,对相关财务账册、车间予以扣押、查封。
张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经过调查其承认了为逃避执行,其伙同其弟作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进行虚假诉讼,并代其妻郑某对言语威胁执行法官的行为表示了歉意。为捍卫法律尊严,保证生效判决的权威,该院执行局对威胁执行法官的行为人郑某作出罚款5万的处罚决定,对拒不申报财产、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义务的张某作出先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向受理其伙同他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对相关案件进行再审。目前,相关案件仍在执行处理过程中。(编辑: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