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朴珺索赔55万 因某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田朴珺[微博]“撩汉”“走野路子”,近日,田朴珺以上述文章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微信公众号持有人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