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严厉正风肃纪、深化源头治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关权入笼,将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向前推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强化工作支撑 推动主体责任延伸落地
为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11月,我市印发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由市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2月,成都又专门制发实行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从约谈内容、形式、情形、程序、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规程等方面,对问题约谈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明确了15种问题约谈具体情形,包括每年由市委领导对全市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100位之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