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承诺 -创新省市重点项目环保服务新模式,推出“政策支持、总量支持、技术支持和时间支持”新举措,着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保障水环境安全。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点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控源截污,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切实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市环境保护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三个建设年和一大攻坚战”活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着力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服务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环保审批优化服务。在政策上,进一步下放市级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在总量上,积极统筹协调,用好排污权交易杠杆,支持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技术上,突出问题导向、基层导向和需求导向,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做好承接服务,确保相关权限接得住、管得好。在时间上,建立重点项目挂钩制度,将所有重点项目全部列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实行专项收件、专项流转、专项管理,做到随到随办、快速办理。 | 二是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河长责任制,坚持“三铁治水”“三级联动”“三年行动”不松懈,实施“半月一监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制度,严保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摸清各支流水体现状,制定“一河一策”达标方案,深入开展重点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快流域沿岸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狠抓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拆除和可养区250头以上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细颗粒污染整治,实施中心城区扬尘专项治理,督促芗城、龙文两区落实属地责任,整治建筑工地、房屋拆迁、道路保洁、市政园林、工业企业堆场的扬尘污染,提升漳州城市“气质”。持续推进黄标车整治。采取抓一把手、抓重点地区、抓协调、抓督查“四个抓”措施,实施每日调度通报、督查约谈、限行管理、综合执法、财政补贴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是着力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清水蓝天”行动与环境保护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立健全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加强与司法部门衔接联动,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等措施手段,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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