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星期五

北京网约车细则出台 须北京市户籍及牌照

来源:央广网 编辑:林峰峰

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市刚刚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细则文件征求意见稿,涉及网约车管理,私家车合成等相关内容。

北京这份有关网约车新政的细则备受关注。今天发布的文件,包括《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网约车方面,对驾驶员和驾驶车辆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

网约车,除了符合此前网约车新政要求的各项包括驾龄、无犯罪记录等要求外,必须是北京市户籍;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男性年龄在60岁、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车辆方面,要求必须是北京市号牌车辆,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车辆还要安装符合国家和北京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并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此外,车辆必须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要求网约车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必须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或乘客,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车调度站排队揽客;严格按照服务平台生成的订单提供运营服务,不得拒载或中途甩客;并且要保持服务平台驾驶员客户端及个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收服务平台推送的订单信息;

据了解,征求意见将截止到10月14日。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信件邮寄3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相关的方式可以在首都之窗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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