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新余讯 记者刘健报道:新余市纪委近日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钢集团公司中冶新材公司正、副3名经理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2日晚,新钢集团公司中冶新材公司经理张均生,副经理李勇辉、赵有明接受相关业务单位经理李某宴请。2016年5月,经新钢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分别给予3人行政警告处分。
分宜县钤山镇大岗山村“两委”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大岗山村“两委”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社会抚养费和村集体资金2760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同时,原村党总支书记李良根还有其他违纪问题被查处。2016年1月,经分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良根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发放福利款项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