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蒂”已经远去,但灾后重建仍在紧张进行之中。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支持商贸企业灾后恢复经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对厦门遭受重创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企业、“菜篮子”基地等,从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政策补助扶持。
财政补助 批发市场最高可补助1000万
根据不同类型的商贸企业和设施,意见给出了不同的补助扶持标准。
意见同时表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经营补助与厦门其它各项惠企政策可同时享受。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并由各区、开发区负责兑现。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因受灾重建,在2017年3月31日前投入建设或提升改造的,按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以上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因灾后恢复经营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新增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商贸基础行业和设施: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经营的物流冷链、仓储配送中心、早午餐工程、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基础设施,因受灾在2017年3月31日前投入建设或提升改造且投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谁投入,补助谁”的原则,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商贸企业:对限额以上受灾商贸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因恢复经营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菜篮子”基地:给予受灾的市“菜篮子”调控基地每家5万元恢复生产补助资金;给予受灾的市水叶菜、芽苗菜应急基地每家20万元恢复生产补助资金。
税收扶持 企业最长可延期3个月纳税
在税收政策扶持方面,意见表示,受灾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最长可以延期3个月。
此外,企业因受灾发生的相关资产损失,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因受灾严重,导致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法定程序申请减免2016年度下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同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根据受灾情况调整定额。
金融及其他 开辟信贷“绿色通道”
意见规定,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按优先支持、优惠利率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对受灾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并视恢复生产需要增加授信。
同时,各保险机构“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主动做好查勘理赔工作,并进一步简化接报案和理赔手续。
此外,对受灾严重的批发市场、商超、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需异地搬迁改造或原址重建的,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进程,并在相关规费方面给予优惠或减免。
因受灾需要重建或异地搬迁的企业,受灾前所欠电费可向电力部门申请延迟缴交;受灾严重的商贸企业,所需缴交的属地方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缓至2017年补缴。(海峡导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