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9 星期六

工伤事故起纠纷 及时调解保和谐

来源:中国网 编辑:陈晶晶

中国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刘云钗)近期,漳港司法所调解室来了一名外地中年妇女,她操着浓重四川口音、情绪激动请求政府帮帮她。

经了解,她是四川的外地务工人员,她丈夫覃某某在某科技公司工地当工人。4月26日在外墙贴瓷砖过程中,不慎从高空坠落致重伤。事故发生后,包工头林某某及班组的工人立即将覃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覃某某:外伤性小肠破裂、腹腔内出血、L4、L5椎体骨折、左、右胫骨远端骨折、左侧足舟骨骨折、头皮裂伤等。包工头林某某垫付了医疗费用141197.57元人民币。而覃某某经过治疗,伤势未痊愈打算回老家继续修养,便于5月19日出院回了老家。覃某某走时让妻子与包工头林某某协商,希望林某某能支付医疗补助及误工等费用。但林某某认为他只负部分责任,且已支付了覃某某的医疗费用,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应再支付其他费用。覃某某的妻子无奈之下,来到漳港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希望司法所能帮助她丈夫得到应得的费用。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受理了该起纠纷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了解,覃某某确实是在林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双方构成了劳动关系,覃某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林某某是覃某某的雇主,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细致分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覃某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应由包工头林某某承担后续的医疗补助及误工等费用。

接着,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工伤补偿金额争议较大,覃某某要求一次性补偿10万元,林某某只愿意承担1万元,差距悬殊。且双方就施工当日作业是否不当引发争吵,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终于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覃某某医疗、误工等补助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0元,双方和解,该起纠纷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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