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省教育厅昨日出台《关于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拟建20个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今后,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将积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本科高校等组建协同创新体,并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申报“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通过校地、校校、校所、校企等合作,建成20个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7月14日,省教育厅昨日出台《关于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拟建20个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今后,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将积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本科高校等组建协同创新体,并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申报“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通过校地、校校、校所、校企等合作,建成20个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