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星期五

重庆公布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前提是两年内新车

来源:央广网 编辑:颜学辉

央广网重庆10月9日消息(记者吴新伟)继北上广深之后,重庆市政府网今公布《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今起面向市民征求意见15天,该办法对网约车具体标准、司机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规定,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具体标准应符合以下条件: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车辆以中级车为主,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巡游车价格;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新能源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领之日,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满5年的;无被禁止终身驾驶营运车辆的。

该办法还对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作出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属于互助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其权利义务由合乘各方依法享有和承担。禁止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合乘服务提供者以合乘的名义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合乘者有权拒绝支付超过合乘者分摊成本总费用的其他费用;合乘者有权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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