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我省将开展一个历时两个多月的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督导,将严查六种补课行为。
早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已经下发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中小学校先开展自查
据介绍,督导时间从现在起,持续到9月15日。督导方式是,中小学校先开展自查,其次,各区全面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30日前,市教育局报省督导室。
督导检查的方式包括县级自查、省级抽查、国家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结合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开展省级抽查。省级抽查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督察。
哪几种补课行为被禁止?
根据教育部规定,六种有偿补课行为被禁止: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有偿补课有什么后果?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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